近日,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华、肖印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经依法调查查明:陈华、肖印两人在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麻阳河流域内非法毒鱼,导致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