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吴柯为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为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