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信息化时代,社会各领域均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渗透或影响,违法犯罪的智能化程度也“水涨船高”。检察办案如何跟上、适应?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强调,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抓“本”的提升,更要有“质”的嬗变。“本”的提升,监督办案要精益求精、做到极致,止于至善。“质”的嬗变,就是要跟上、适应信息化大势,充分挖掘、用好大数据,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这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是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掌握运用大数据的历史责任感、时代紧迫感。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刻思考、把握检察监督办案为什么要运用大数据、怎样运用大数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要研发专门课程,建立师资队伍,推动大数据运用进课堂。
会议要求,要在深度运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大数据运用方式、平台、工具,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监督纠正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促进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任何违法犯罪都有一个信息链条,孤立看链条上的每个信息点很难发现异常,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碰撞,信息点之间就有了交集、串连,问题线索就能清晰展现出来。各级检察院,首先是省、市级院,要下决心攻克大数据壁垒,充分获取各方面相关数据,探索、创新、优化数据监督模型,归集、碰撞相关数据,发现深藏其中的监督线索,促进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解决。按中央政法委部署,要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