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听证员要自重自省,珍惜检察听证员这一光荣身份,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检察听证工作,以中立者、第三方的身份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处理决定提供重要参考;
二是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听证员在听证过程中既要置身案件判断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处理结论是否合法、合理,又要“跳出案件看案件”,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审视,看案件处理是否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是否有机统一,真正达到既代表民意、反映民意,又帮助检察机关办案的目的;
三是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听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表意见一定要客观公正,秉持公心,从自己作为公民、行业代表、中立第三方角度去看待问题、发表意见。既要为案件当事人设身处地的考虑,又要站在社会公众立场审视,还要全面衡量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恶扬善,爱憎分明;
四是做好检察听证和检察工作的“宣传员”。听证员要主动学习一些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刑法、民法典,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相关规定等。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参加检察听证的机会结合办案学习,增加感性认识。同时也希望听证员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关心和支持松桃检察工作;
五是松桃检察院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检察听证取得实效。全院上下要认真学习、全面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各项工作规定,找准听证工作发力点和切入面,及时宣传报道检察听证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随后,5名听证员代表进行履职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将不断提升个人法律素养,立足自身职业特点,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切实履行好听证员职责,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聘任仪式结束后,松桃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旭东对聘任的25名听证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以后的工作中,松桃检察院将按照“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的不捕不诉、公益诉讼、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涉法涉诉信访等重点案件,秉持“听证一案,引领一片”的工作理念,以“如我在诉”境界和“求极致”精神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使松桃检察工作在参与社会治理上、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在突出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上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化、高效化、阳光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