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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时间:2023-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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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积极促进办案效率与办案效果双提升,为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
2022年共适用认罪认罚449人,适用率达95.13%,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09人,采纳率达100%。
提升自身建设,确保制度规范适用。
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检察官的能力素质和公正执法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石阡县检察院通过业务学习会、刑检部门会等开展经常性学习培训,引导干警真正学懂弄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认识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干警把控法定证明标准,甄别适用条件、权衡从严从宽因素的能力,确保量刑均衡性。建立新类型案件、量刑情节复杂案件必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制度,通过个案沟通、联席会议等方式不断统一量刑标准和尺度。
加强释法说理,确保真认罪、真认罚。
石阡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面履行权利义务告知和《同录规定》。检察官在提讯、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结合案件事实,耐心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制度规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等,通过释法说理,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清晰的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能真诚悔罪。同时,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全程参与见证,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帮助,并同步录音录像,主动把办案过程放置在镜头之下,确保在释法说理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认罪、真认罚。2022年,石阡县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见证率和同录率均达到100%,切实做到让每一个认罪认罚案件都经得住考验。
全面审查事实,确保裁量客观精准。
认罪认罚不等于一律从宽。石阡县检察院切实履行主导责任,秉承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全面审查每一起案件材料,认真梳理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和证据,综合权衡从严、从宽因素,做到区别对待、罚当其罪。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对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充分利用案例库、裁判文书网等平台进行类案分析,加强与法院、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充分沟通,确保刑罚裁量的客观精准。
夯实内外监督,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严格厘清检察内部监督管理职责关系,对认罪认罚案件按权限逐级审批,规范制约权力的行使,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督促检察官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等参加公开听证活动,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案件实现“应听尽听”,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结果公开公正。检察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检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接触交往“七不准”等规定,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多角度内外监督方式促廉洁公正司法,防止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由办关系案、人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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