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2021年政府预算6524535.43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2673436元,占总支出40.98%;社会保障缴费676747.2元,占总支出10.37 %,住房公积金419760.48元,占总支出6.43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5152.23元,占总支出12.8%;定额公用经费1240000,占总支出19 %;办公经费450000元,占总支出6.9 %;培训费5000元,占总支出0.07%;公务接待费15000元,占总支出0.2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占总支出1.84 %;维修(护)费100000元,占总支出1.5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00元,占总支出3.31%;工资福利支出4605095.91元,占总支出70.58 %;离退休费317659.8元,占总支出4.87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60元,占总支出0.23%。
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2021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1240000元,其中:办公费4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6.29%;办公设备购置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06%;手续费2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16%;水费16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9%;电费9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26%;邮电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23%;差旅费1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8%;租赁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4%;培训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4%;劳务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03%;公务接待费1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1%;维修(护)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0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68%;印刷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8%;会议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63%。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000元,采购项目办公设备购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原值共计:29174143.61元,其中:通用设备361件,原值:5677840.41元;专用设备14件,原值:96455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2690648.2元;无形资产1件,原值:34000元;家具、用具、装具等684件,原值:675200元;比上年增长22873494.79元,同比增长363.03%。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资金总额:6524535.43元
(2)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主基调,围绕“四大检察”紧扣“七个专项”,认真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年度目标: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增比进位”专项工作。完成县委重大安排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以及背后的“保护伞”,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审查逮捕案件 :聚集影响龙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72件。
审查起诉案件: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56件。
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营造社会稳定环境。≥1件。
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以“全国文明接待室”为窗口,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功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真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贯彻落实来信“七日回复、三月办结”、均于规定时限内办结。≥4件
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建议,服务大局。≥120件
完成其他应由本院承担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②质量指标:积极围绕“四大检察”工作,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作用。
③时效指标:按计划完成上级机关、人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12月底全部完成。
④成本指标:工资福利支出4605095.91元;商品服务支出1486419.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3019.8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0元。
⑤社会效益: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安定有序、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⑥生态效益: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发挥生态检察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⑦可持续影响:持续改进作风、规范司法、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检察公信力提高,长期影响。
⑧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5%。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资金安排。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 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好处。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四)“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用于武装警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