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万山检察:“三聚焦三切实” 切实做好支持起诉工作
        时间:2023-03-01  作者:罗城荣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以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强化工作举措,以“三聚焦三切实”全力做好支持起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在维护特殊群体民事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

        聚焦弱势群体,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以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坚持在办案中践行“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的实践观念。通过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宣传覆盖面,积极拓展支持起诉案源。重点针对农民工、被家暴妇女、被侵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因案制宜,精准监督,让群众真实看到、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聚焦诉调对接,切实推进诉源治理

        在办理多起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中,在诉前对案情况进行研判分析,评估被告支付能力,梳理应支付额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对被告进行释法说理,讲明厉害关系,促使被告诉前支付起诉人应得的劳动报酬,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既减少了申请人的维权成本,也节有效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聚焦共治体系,切实延伸办案触角

        对外,落实以“我管”促“都管”的检察观念,多次与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妇联、乡村振兴局等机构沟通支持起诉工作,用足制度机制,相互配合,构建多元共治的支持起诉服务保障体系。对内,与刑事检察、控告申诉部门,完善一体化协作,构建“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多重保护格局。同时,针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切实做好支持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延伸支持起诉检察触角。

        下一步,万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畅通弱势群体救济渠道,切实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要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助力开创美丽万山现代化建设新未来

        365投注终止_日博365官网_ibay365

        作出更大贡献。

        365投注终止_日博365官网_ibay365

        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概念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02

        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机关属于国家司法机关,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支持起诉的主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也是检察机关行使支持起诉职权的依据。

        03

        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受理案件范围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例如污染、破坏环境案件、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

          2、保护弱势群体的案件。例如农民工讨薪等因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低、诉讼能力缺乏等原因导致当事人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案件。如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提起民事诉讼的;因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提起民事诉讼的;因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损害而请求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的;因预收消费款纠纷由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的;

        3、检察机关认为应当支持起诉的其他案件。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