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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十年纠纷一朝解
        时间:2023-04-03  作者:陈红梅  新闻来源: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3月30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德江县人民法院共同对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进行诉前调解,最终,长达十年的租赁纠纷得以化解。

        申请人田某某等13户人家于2013年与被申请人文某某等三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田某某等户的农田用于养鱼,租期10年,同时对租金、支付方式等均做了明确约定。但文某某等三人因经营问题,支付5年租金后,至今未支付田某某等人的租金,也未解除合同。田某某等人向居委会、镇综治办申请调解协商均无果,遂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县检察院收到申请后,案件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申请人田某某等户联系,核实案件有关情况,倾听诉求。经调查,田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田某某已迈80岁高龄,诉讼存在困难。经过充分审查后,县检察院认为田某某提出的支持起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向德江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德江县人民法院对田某某诉文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考虑到申请人13户中,像田某某已迈80岁高龄的就有三人,诉讼存在困难,遂通过选取诉讼代表人到场,其他人进行微信视频确认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两院联合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
        民事支持起诉是德江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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